十月的成都,不甚寒冷,也不甚温暖。有阳光的地方,是像棉花一般柔软的温暖;有雨水的地方,是萧索的刺骨的寒。街上来来往往了很多人,高的矮的胖的瘦的,一并从眼前路过,谁都不知道,也不会在乎,今天我路过了谁,谁路过了我。
从四号开始,成都就在下雨了,有时候会停很久,但停雨的时候,空气中也飘着一股子寒冷的味道。晚上的时候,马路上也会过往很多车,撑伞,站在并不倾盆的雨中,我就又开始想,这个城市,似乎又开始少了些什么了。
少了些,春天才有的活泼,夏天才有的温暖。
少了些,乡村才有的寂静,山河才有的胸怀。
一、
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在梦里不再想那么一个人,那个少年,永远温润的性子,温和的脾气。总是穿着干净整洁的校服,来来回回于文科办公室和教室之间,从我的眼前路过,一瞬间,惊艳了我整个高中的时光。
时间,是个很怪的东西,你觉得她走的很慢的时候,其实,已经走了很多很多年。我喜欢他已经十一年了,从十六岁开始,喜欢他到二十七岁,这十一年,说短不短,说长也不长,但有时候想想,也还是觉得,很委屈,凭什么只有我想他,他为什么不能想我?
反应过来时,才想起,在十一年以前,是我,先喜欢上了他,而他,高中三年,从不认识我。
我知道,暗恋是一种荆棘一般折磨人心智的情愫,在我喜欢他的那些年里,他从不知道我。那时的我,那么小,那么安静,他怎么会注意得到我,围绕在他身边的女孩很多,有时候,我也会想,其实,看他几眼,我就知足了。
二、
我知道他的所有习惯,知道他的性格,云淡风轻的那种,也懂他喜欢什么,讨厌什么。他总喜欢穿着干净的衬衫,外面套着校服,头发也总是梳得整整齐齐的,像小说里所有的白衣少年那样,白净,一尘不染,智商高,所有女生喜欢的类型。
每次,一下课,我就会飞快地跑去他的教室,只为多看他几眼。
曾经,有一句话,一直记在我脑海里,直到现在,我依旧记得,那句话,告诉我一定要认真做决定,不要后悔,一定不要后悔。那些年,我一直一直骄傲地活着,自负地认为,自己的路,从未选择错什么,直到我和他阴差阳错地错过,我才知道,我这二十七年,到底选错了什么。
如果我当初选择的是文科,或许我能和他一个班,和他相遇,有一段那样的故事。
如果我在毕业之前能够鼓起勇气告诉他,告诉他,我喜欢他已经很久很久了,知道他所有的爱好,所有的不喜,哪怕我们之间的结局会很糟糕,是不是也会曾经拥有过他。
可如今,我除了记得他,什么都没有,没有叽叽喳喳地叨扰过他的世界,也没有乘风破浪般地惊艳过他的时光,就只是,在很久很久以前,抱着一捧书,带着厚厚的眼镜,无声无息地从他的身边路过,仅此而已。